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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生的白眼狼躲着我,我只能找到剧组来,亲手把文件交给你。”把母亲手里的文件抽过来看了一眼,上面的内容纯属胡扯。虐待父母、断绝经济赡养……条条款款加起来有七八条,看到下面二百万的赔偿金时,樊子晴忍不住冷笑了一声。说到底还是跑来要钱的,只是这次要闹到法庭上而已。她这是做好了要毁掉自己的准备。闹到法庭上,事情只会越吵越大,母亲不需要脸皮上法庭的事自然不会对她有影响,可樊子晴不同。围观的人越来越多,见樊母脖子上挂着探班的证,剧组的工作人员也不敢把她怎么样,默默地继续看戏,这跌宕起伏的剧情可比拍出来的古装戏好看。“好!我去!”樊子晴毫不怯怕,拼个鱼死网破而已,谁不会?樊母既然这么不留情面,那就跟她拼一下。“慢着。”樊母扭头正要离开,姜舒突然叫住了她,“刚好,我这里有一份文件也要交给你。”打开背在肩上的包,在里面装了好几天,总算可以亲手交到她手里。同样是一份诉讼文件,跟樊母拿来的那一份比起来上面的内容更多,而下面的赔偿金额却是空白一片。这份文件早就已经拟定好了,一直缺少机会把这个空填上而已。不是要打官司吗?一起官司哪够姜母跳脚,总要再多一场官司,才能让这家人永久的闭嘴。姜舒:“一会我会让白柒把告你的文件送到法院,你先看看内容,然后回家等着法院通知你开庭吧。”姜舒给她的文件上写的东西樊母都看不懂,什么保密条款,什么名誉权,看得她一脸懵逼。分明都是认识的字,加在一起却怎么都看不懂是什么意思。只想着从女儿身上讨回二百万,樊母也没仔细看文件上的内容,塞进口袋,樊母还是梗着脖子强装硬气,“好!我等着,你们也等着赔钱吧。”转身离开,樊母径直地走向了那群正在吃饭的演员,停下脚步,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,这才又转向片场的出口。呵,果然是他。——樊子晴和父母打官司的事情很快就登顶热搜。从来不上网的樊母特地注册了微博账号,发了哭诉的视频,又把家里被砸的照片发了几十张上去,就连家里存折的余额都大方地拿出来给大家看。为了把姜舒也拉下水,之前录专访的监控录像也被放了出来。可怜弱小又无助,活脱脱一副被女儿抛弃、被经纪人虐待的苦命母亲嘴脸。从出道到现在,樊子晴一直是乖乖女人设,再加上姜舒把她保护得很好,网上几乎没有她的负面评论。网上的黑子们早就坐不住了,借着这波官司,狠命地要把这波浑水搅个天翻地覆。甚至还有人开始造谣,把更多的罪名按在樊子晴头上。【樊子晴怎么这样?呵,真是会伪装。】【只吃瓜,不站队,但是光从证据上来看,樊子晴应该确实虐待过父母。】【长得好看有什么用?人品垃圾不配在娱乐圈混!】【赚了这么多钱不给父母,不会是吸du了吧?】樊子晴的粉丝坚定地站在她这边,事情已经发生了四五天,可偏偏樊子晴这边什么动静都没有。没有反驳、没有辟谣,微博上一点动静都没有,只有开庭当天发了张法院门口的照片。粉丝们也很想下场跟那些黑子撕,奈何正主不发话啊。姜舒告樊母的案子同样定在了周末,一个上午,一个下午,都在初级人民法院进行。樊母告樊子晴的这件案子,事先她们没有做准备,也不打算做准备。法庭上,樊子晴按照之前姜舒的吩咐,除了虐待父母这条罪行之外,对于母亲的其他控告供认不讳,也愿意支付赡养费。樊子晴:“二百万这个数目太大了,我支付不起,我要求对赡养费的金额进行调整。”对于一个刚成年的女生来说,二百万确实超出了她的支付能力,经过一番商论,最后判决她需要一次性支付一百二十万,也可以按月支付3000元赡养父母。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时没有半分犹豫,女儿的爽快让樊母很满意。不管怎么样,这一百万总能把自己的老公欠下的债还上。事情进行地很顺利,两个小时的时间,就完成了对案子的判决。拿着法院的判决书走出来,樊母脸上洋溢地得意的笑,俯视着旁边的姜舒和樊子晴,走路的时候像是踩在云彩上一样。樊母:“准备好钱吧,要是不给我,我还要告你们。”冷漠地看着母亲止不住上扬的嘴角,樊子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,“家里的房子值一百万吗?”“你什么意思?”快步地从她身边走过,自己占据主动权的官司,可不会给她留情面了。“我怕你房子卖了都赔不起下一场官司。”休息了一个小时,法院再次开庭。上一场用的还是法院分配的律师,这次樊子晴的身边却跟着刘鸿的御用律师。好钢用在刀刃上,上一场官司左右都是要输的,与其让律师来挣扎一下,倒不如让他多在家里睡一会好好地养养精神。在娱乐圈里,最常打的案子就是关于合同纠纷。这种案子可是刘鸿律师的擅长,两天的时间,就制定出了一套方案。律师:“根据你们之前签订的保密条款,你随意散播监控内容的行为,已经违反了条约,据此,你需要赔偿我方五十万的违约金。”听到五十万这个数字,不等旁边的律师开口,樊母就急得跳脚。“什么保密条款?我不知道!我没签过!”早有准备的律师拿出了条款的复印件,上面除了樊子晴的名字外,还有樊父和樊母的名字、手印,“怎么?您自己签的名字都忘了?”这是当初樊子晴和原主签的内容。当时签约时樊子晴还差两个月成年,按照规定,未成年人的合同需要监护人签名。姜舒在法务部轻轻松松就找出了这份合同。不止是这一份,只要是原主和樊子晴签的合同,后面都会有他们夫妻俩的名字。当然,为了给樊母准备惊喜,这一份合同的份量可不太够。见樊母不说话,律师又从旁边的公文包里拿出了厚厚一沓文件。“樊春华女士,您在几天前曾去横店拍摄现场,干扰剧组的正常拍摄,同样需要支付我方公司二十万的赔偿金。”“根据合同第三项第八条第九点,合同的双方不得在双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损坏乙方名誉的行为,因此,樊春华女士,您在网络上散播的视频和言论已经违约了,需要再